德国大学是否承认中国高等学校的学历?
作者:天道咨询 发表时间:2005-10-18 15:17:28    推荐给QQ/MSN/Yahoo好友

  德国各大学根据联邦州文化部长常务会议 (Die St?ndige Konferenz der Kultusminister der L?nder in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通过的关于“评估外国高等学校相应学历的建议“中的规定处理此类问题。根据现在的规定,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批准、并列入德方名单的正规高等学校大学本科或三年制大专的学历均被承认,可折合成德国相应的“同等学力”。非正规大学或非正规高等教育的学历通常不被承认。
    近几年中国有些大学进行了调整和合并,学校名称发生了变化,在申请德国大学时此类学生应由现在的学校出具证明,加盖公章,然后进行公证(附德文或英文的翻译件)即可。如果是95年以后经教育部批准新成立的正规大学尚未列入德方的名单,建议由上级教育领导部门出具证明,加盖公章,并加以公证。

 

 





欢迎参加我们30分钟的 专家免费在线评估 服务,你只需要在线填写你的基本背景信息,我们的咨询专家就会在3天内给你做出免费评估。 你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咨询电话,预约此项服务。

北京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13号银网中心A座17层 100086
联系电话: 010-62527412/15/60/65
传真号码: 010-62527465-201

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常德路319号京德大楼1712室 200041
联系电话: 021-62172624

武汉分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688号武汉广场写字楼40层 430022
联系电话:86-27-59501688
首 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夹 | 加盟我们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Beijing Naturelaw Consulting Co.
电话:86-10-62527412/15/60/65
info@naturelaw.net